致:[成交单位名称]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项目名称: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
项目编号:[项目编号]
采购方式:[公开招标/竞争性磋商/询比采购等方式]
采购人:[采购人名称]
采购代理机构:[采购代理机构名称(如有)]
二、成交结果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确认,贵单位被确定为“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”项目成交单位。
成交内容: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:
- 编制招标方案、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(如有);
- 发布招标公告/发出投标邀请书;
- 组织潜在投标人报名、资格审查及答疑澄清;
- 组织开标、评标、定标及结果公示;
- 协助处理异议、质疑与投诉;
- 协助合同签订、档案整理及移交等与招标相关的全过程或阶段性代理服务。
成交金额:人民币[金额大写]元(¥[金额小写]元)。
服务期限:自[起始日期]起至[结束日期]止(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[服务期])。
服务标准:符合国家、行业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,并满足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。
项目负责人:[姓名];联系方式:[电话]。
三、成交通知书效力
- 本成交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,对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- 请贵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后[原则上30日]日内,与采购人联系并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。
- 逾期未签订合同的,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处理,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。
四、需携带/提交资料(如有)
-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;
- 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- 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五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[采购人名称]
地址:[地址]
联系人:[姓名]
联系电话:[电话]
采购代理机构(如有):[机构名称]
地址:[地址]
联系人:[姓名]
联系电话:[电话]
特此通知。
[采购人名称](盖章)
[采购代理机构名称](盖章,如有)
日期:[年]年[月]月[日]日